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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2025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1 16:18来源: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化粪池清掏清运价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实施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清掏清运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粪池清掏清运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6月份清掏清运1次,10月至11月份清掏清运1次,根据需求做好零时性管网堵塞清掏清运服务。

服务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

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完成后一次支付。

二、服务单位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院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 服务方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化粪池清掏等内容。

三、具体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化粪池。本项目为院内老疗区1个球场旁老康复楼1个失能老人护理楼2个、老年公寓楼3个门诊楼1个、敬老公寓楼1个食堂楼1个共计10个共计173.75立方化粪沉淀池进行清掏清运服务。

2.污水管网冲洗清掏。对院内易堵塞的污水管网冲洗300米,做到先冲洗后再清掏管网内的垃圾杂物。

(二)验收标准。

1.根据《化粪池清洁与维护服务规范》要求,一级池清运90%二级池清运75%,三级池硬的表面全部清运。

2.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通和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无漂浮物。

(三)处置要求。

1.粪污处理应当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 2012)要求,清掏后的粪污垃圾须运送至有资质的粪便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或采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处理后最终的排放出水,其总氮、总磷等富营养化物质含量应符合GB 18918要求。

2.确保化粪池清掏粪渣清运至有资质的专业处理站集中处理,并将清掏清运单位、清掏清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处置机构名称、处置地点、处置方式、处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反馈,禁止虚假处置、乱倒入河流和其他禁倒地点。

3.处置回执单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化粪池清掏清运处置回执单

清掏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处置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处置方式


处置地点


处置数量


存在问题


备注


四、提交材料

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交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密封,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所提供资料不齐,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16:00点前提交材料报名响应。

地址: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五华区海屯路4号)1号楼113室。

联系人:李师

联系方式:0871-68301367

六、询价结果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函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询价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结果。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