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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条件
[作者:发布时间:2015-03-27 09:19来源: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入住条件

(一)福利院入住条件:
1、民政对象:
    1)持昆明市民政局福利处安置单、身份证、医保卡、残疾证、老年优待证
    2)入住后须健康检查,建立“健康体检表”。
2、自费托养对象:无传染病或严重精神障碍且其直系亲属(主要指其子女)或法定监护人长住昆明的均可申请。
    1)入住后须健康检查,建立“健康体检表”,凡患有传染病或严重精神障碍等影响老人集体生活的人员不能接收。
    2)须与院方签订入住协议书,并提供: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申请书、残疾证、医保卡、低保证、老年优待证等。
    3)自备部分生活用品(内外衣裤、鞋袜等)
3、社会养老对象:凡有集中养老需求生活能自理的全能老人且其直系亲属(主要指其子女)长住昆明。入住时须持身份证、医保卡、老年优待证、近期体检资料,近期未体检过的入院时须健康体检。
(二)福利医院入住条件:
1、凡有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均可在我院门诊部、住院部持医保卡就诊或自费就诊。
2、凡有集中养老需求的半失能或全失能老人且其直系亲属(主要指其子女)长住昆明。入住时须持身份证、医保卡、老年优待证、近期体检资料,近期未体检过的入院时须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