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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测评服务采购谈判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13 17:34来源: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根据国办发[2019]57号、云民福[2017]2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上级部门的验收要求,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按照内部控制管理院内采购程序,2021年5月19日下午15:00在昆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三楼会议室召开《云南省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测评服务院内采购谈判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准备好参与方案,按时参加会议。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针对《云南省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开展功能性、性能效率(必要时)测评,并出具软件测评报告。

1.2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在30个工作日完成测评工作,出具测评报告。

1.3付款方式:供应商出具的测评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并且被测评项目通过发改委组织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一次完成合同款项支付。

1.4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人民币)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资格要求:谈判申请人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性、性能效率;

2.4联合体、分包或转包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分包或转包行为。

2.5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谈判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谈判申请人成立不足1年,附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的,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提供审计报告;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令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2.7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2.8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9信誉要求:谈判申请人信誉良好,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可以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

3.2采购审定开始前,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在2021年5月1915:00-15:30到到场签到确认参加,并提交参与方案和报价明细(共两份)。

3.3会议室若因项目影响不能如期召开,另行通知。

4.采购人联系方式

4.1联系人及电话:官宇星/18988097199

4.2会议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小屯立交桥东北角)

2021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