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规划设置消防车通道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和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
院内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10日14:00在昆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三楼会议室召开院内询价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规划设置消防车通道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和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
1.2项目设置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网形线 | 10厘米宽 | 950 | 米 |
热 熔 法 |
2 | 车位线 | 15厘米宽 | 1150 | 米 | |
3 | 主道线 | 15厘米宽 | 183 | 米 | |
4 | 字(大) | 800ⅹ1200 | 56 | 个 | |
5 | 字(小) | 300ⅹ400 | 55 | 个 | |
6 | 消防车道警 | 600ⅹ400 | 6 | 个 | |
7 | 网形边线 | 20厘米宽 | 218 | 米 | |
8 | 共享单车停放点线 | 20厘米宽 | 5 | 米 |
1.3付款方式: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有关工作标准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2.消防车通道标识工作标准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2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有关工作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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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备标识、标线工作经验的单位即可。
3.2提供一次以上热熔法划线施工合同(复印件)。
3.3指定现场管理人员一名。
4.注意事项
4.1供应商可以联系采购人现场踏勘。
4.2采购审定开始前,供应商须在2020年4月10日14:00时前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资料、方案及报价明细(一正一副)密封完好交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4.3会议室若因疫情防控的影响不能如期召开,另行通知。
5.采购人联系方式
5.1联系人及电话:岳科长/13888935315
5.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小屯立交桥东北角)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