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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18 09:55来源: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成立于2006年,地处五华区黄土坡海屯路4号(小屯立交桥旁),是昆明市民政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共同管理。全院职责是为福利院特困人员、休养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救助服务,为社会低保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和重特病定点救助服务,为社会人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福利医院现为二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省市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50张。为社会提供内科、外科、关怀科、中西医结合、康复科、老年病、精神卫生等门诊、住院等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2019年度机构设置1个,有业务科室7个、管理职能科室5个、后勤保障科室2个。我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文件)、(财会〔201323号)、和“收支两条线”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取得的本级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事业编制80人,在职在编实有60人,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0辆,由福利院购置救护车1辆,提供给福利医院使用,我单位车辆不在改革范围内。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833345.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33345.4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4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4833345.40元,其中:本年收入24833345.4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3345.4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4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33345.40元,其中:基本支出9363085.40元,含: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8626813.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736272.00元;项目支出15470260.00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独立编制预算、决算的单户机构,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00元,福利医院实有车辆0辆,由福利院购置救护车1辆,提供给福利医院使用,我单位车辆不在改革范围内。(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所填报“公务用车运行费”236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采购预算资金1090260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9363085.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1398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人数为上报预算时的在职实有人数,比以往年有所减少。2018年新招聘人员6人。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154702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74740元,原因为我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总额减少,2019年购置新增固定资产109026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2019年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736272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等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