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昆明市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对象及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转来安置的18岁以上残障孤儿的供养任务,以及昆明市高龄、低收入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能,为民政部第二批标准化试点单位(民函[2014]116号),民政部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民函[2014]325号),国家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单位(发改高技[2014]1358号),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国标委服务[2017]137号),昆明市医养结合试点四龙头单位之一(昆政办[2017]11号)。
全院设置床位1000个,入住休养人员900多名,房间入住率保持在90%以上。在休养人员中,年龄最大的103岁,最小的仅18岁,85%以上因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是云南省目前规模最大、收住各类休养人员最多,集生活护理、医疗、康复、饮食、娱乐、休闲等全方位服务的一个社会福利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院2019年度机构设置1个,有业务科室8个、管理职能科室5个、后勤保障科室2个。我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文件)、(财会〔2013〕23号)、和“收支两条线”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取得的本级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单位是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昆明市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对象及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转来安置的18岁以上残障孤儿的供养任务,以及昆明市高龄、低收入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事业编制110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1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 412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9.8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4124.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24.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9.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28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 4124.8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12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24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 129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3.70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2290.57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比2018年实有车辆减少2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采购预算资金363.0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院基本支出183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5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院项目支出229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2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了资产。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2019年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1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等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